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其内的存储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离休、退休等情形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且在这些情形下,提取的同时需要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在职工退休后注销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里面的公积金的。
在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需要由所在单位出具,并进行核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如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准予提取,受委托银行会办理支付手续,将公积金款项划转到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公积金时,职工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并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也要注意公积金提取的时效性,尽量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尽快办理,以免因时间过长导致相关证明材料丢失或失效。
综上所述,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是可以提取里面的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